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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通知规定: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依次扣减其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务总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