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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3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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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规定,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整理、保存个人信用信息,为商业银行和个人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为货币政策制定、金融监管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提供有关信息服务。(人民银行提供)
(责任编辑: 彭利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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