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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管理办法(试行)》(银发[1999]281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办法》规定,银行信贷登记咨询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为管理手段,通过对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借款人信息登记,全面反映借款人资信情况,为金融机构提供借款人资信咨询服务,并对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的信贷行为进行监控的金融监管服务制度,金融机构对所办理的信贷业务,应及时、完整地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内登录有关要素、数据。对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须登记的其他情况的发生、变化,金融机构应及时、完整地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登录有关要素、数据。(人民银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