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中国银监会依法监管的金融机构中,《商业银行法》并没有禁止民营资本参与商业银行的设立。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民营资本历来都是该类机构资本金的重要来源:《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3]10号)明确,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都可以作为农村商业银行的发起人;《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4]23号)提出,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符合向金融机构入股条件的均可申请向其户口所在地或注册地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对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令[2004]5号)、《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令[2003]4号)、《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令[2005]1号)等均没有限制民营资本参与金融机构的规定。
民营资本已成为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金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民营资本已经进入到中国银行业的各个领域。据对11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股权结构统计,截至2005年末,国家股、国有控股企业法人股、外资股及民营股分别占比23.95%、30.79%、14.33%、12.07%。2002年到2005年三年间,民营股增加了65.54亿股,增长率为144.9%,民营股占比增长了1.24%,而同期国家股、国有控股企业法人股占比分别下降了0.76%、17.19%。比较典型的浙商银行作为成立时间不长的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民营资本已占其总股本的85.71%;民生银行作为一家成功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民营资本已占其总股本的55.04%。
据对我国115家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统计,国有控股企业法人股、地方财政股、外资股、民营资本股分别占比41.66%、17.34%、4.17%、29.42%,民营资本占比仅次于国有控股企业法人股;2002年到2005年三年间,民营股占比增长了10.19%,同期国有控股企业法人股、地方财政股的占比分别下降了4.33%和7.65%。
据对城市信用社的股权结构统计,国有控股企业法人股、民营股分别占比29.17%、40.41%,民营资本占比最高。2002年到2005年三年间,民营股增长了8.24亿股,占比增长了15.62%,而同期国有控股企业法人股占比下降了12.66%。
我国农村银行机构一般由辖内中小企业、农村工商户、农户及其他经济组织入股组建,从资本归属来看,基本为民营资本。截至2005年末,全国12家农村商业银行中民营股占70.5亿股,占比56.3%;全国60家农村合作银行中,民营股份达32.92亿元,占比32%。这两类机构的其他股份为自然人股,包括社会自然人股和内部职工股。(银监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