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鼓励扶持非公有资本投资铁路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0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第一,完善非公有资本投资铁路建设的政策。

    铁路部门从以下七个方面提出了有关支持政策,为确保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创造了良好环境。

    一是研究探索合资铁路经营机制和经营政策,积极扩大合资建路规模。充分利用铁路客运专线、煤运通道、集装箱站场等重点建设项目投资风险低、经营前景好、收益比较稳定的优势,积极吸引各类非公有资本投资参与建设经营,扩大合资建路规模。研究借鉴特许经营、委托经营以及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PPP(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等多种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经营模式,探索适合我国铁路特点的合资铁路经营机制,并在有关投资补偿、融资渠道、财税政策、运价机制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投入铁路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建立市场化融资机制,为非公有资本进入铁路构建有效的融资平台。充分发挥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的投资杠杆作用,吸引个体、民营等非公有资本对铁路建设项目参股;积极争取国家对西部铁路等公益性铁路建设项目给予低息或贴息贷款政策,降低融资成本;有条件的合资铁路建设项目,也可以探索发行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设备融资租赁等多样化融资方式。

    三是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铁路企业重组改制,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有一定规模、盈利能力较强的既有国有铁路运输企业优良资产进行重组,吸引各类非公有制企业投资参股,组建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公司;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并购和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铁路辅业改制。

    四是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运输经营创造平等的政策环境。在维护路网完整、保持运输集中统一指挥、提高运输效率的前提下,对各类所有制形式的运输企业实行无歧视的运输政策,在运输资源配置、付费标准、财务结算、公益性运输负担以及运输安全监管等方面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是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引入市场化的建设管理机制。鼓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所有铁路建设项目,都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引进国内外先进、科学的项目管理模式,严格控制投资概算,规范项目管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

    六是改进政府投资调控方式,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铁路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政府通过对项目注入资本金等多种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投资铁路;建立铁路建设投资信息平台,定期开展项目推介、招商洽谈会等,通过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咨询和中介服务,实现资金与项目的对接、政府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完善铁道部相关行政许可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规范铁路市场准入许可,做到依法行政。

    七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结合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进程,不断细化完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铁路旅客运输管理条例》、《铁路货物运输管理条例》和《铁路建设管理条例》,尽快明确非公有资本进入铁路行业的准入条件和办理程序,通过行政立法,把国家关于支持铁路发展、放宽市场准入、促进铁路投资主体多元化以及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度化、法制化,使之成为各方面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为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第二,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的投资领域。

    按照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凡是允许外资进入的铁路建设、运输经营及运输装备制造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并适当放宽条件。具体包括铁路建设、客货运输、装备制造和多元经营四个领域:

    一是允许非公有资本以投资参股、项目融资以及合作、联营等方式,参与铁路干线、铁路支线、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设施的建设和既有线改造。

    二是允许非公有资本以合资、合作、联营及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铁路客货运输经营。在参与程度上规定,合资组建铁路客运公司,需由国有资本控股;如条件具备,允许设立非公有资本控股或独资的铁路货运企业。

    三是在铁路机车车辆及主要部件设计与制造,铁路线路、桥梁设备设计与制造,高速铁路有关技术与设备制造,通信信号和运输安全监测设备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领域,允许采取合资、独资、合作、联营等多种形式,没有股权比例限制。

    四是在铁路多元经营领域,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资本进入,没有股权比例限制。

    另外,还明确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鼓励具备相应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

    第三,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铁路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多元化融资、市场化运作”的改革思路,铁道部门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铁路建设。

    一是加强路地合作。铁道部先后与31个省(市、区)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地方政府以直接出资或以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入股等形式参与铁路建设,并提供各项优惠政策。

    二是广泛开展招商引资。铁道部举办了投融资改革高层论坛,召开了铁路建设项目推介会,部分客运专线和煤运通道项目成功引进了多元投资主体,引导战略投资者参与铁路建设。石太客运专线、迁曹铁路等一批建设项目成功融资,集装箱中心站项目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初步达成投资意向。目前,协议吸引社会投资机构、路外国有、民营企业等各类权益性资金达400多亿元。

    三是规范运作。组建了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行使铁道部出资人代表职能。组建了集装箱、行包、特货三个专业运输公司,为专业运输发展创造了条件。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革,大秦股份、广深股份、铁龙股份、中铁快运与行包公司合并重组等项目取得重要进展。适应合资建路的需要,近两年共组建了20个客运专线及其他合资铁路公司,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管理、创新管理模式,促进了合资铁路公司健康发展。到2005年底,已运营的既有合资铁路公司26个,总资产达到1138亿元,运营里程达到8777公里。2005年共完成旅客运输1.62亿人次、货运量4亿吨,分别占国家铁路旅客运量的13.4%、货运量的14.3%;完成收入182亿元、上缴税收16.6亿元、实现利润19.8亿元。(铁道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