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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防汛管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27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建设部门将督促施工企业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防汛管理。

    1、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汛期各施工企业要注意根据天气和气候变化,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工序,确保施工安全。

    2、加强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的检查、监控。重点检查基坑壁的有效支护,在施工现场设置观测点,随时观测基坑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配备足够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3、搞好脚手架的安全防范,重点检查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拉结状况,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

    4、强化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和塔吊、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部位和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提高设备抗台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标准规范,尤其要对变(配)电室做好防雨措施,汛期所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在雨后继续施工前,首先要检查所有用电设施和线路的安全性,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宿舍、伙房、办公室和仓库等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的排查工作。汛期前,加强施工人员的防汛教育,提高其防护意识,并讲解有关的避险路线、避险地点和避险方法。汛情期间,宿舍要设专人负责,实行昼夜值班。对有安全隐患的临建宿舍的住宿人员要撤到安全地带。

    7、加强对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临时围墙的安全检查,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坚决予以拆除,以防止发生坍塌和坠物伤人事故的发生。

    8、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结束后,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符合开工条件要求并经总监签发开工令后,方可进行重新施工。(建设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