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门通过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部署防汛工作、跟踪指导水毁抢修等措施,有效地保证了防汛工作的有序开展,有力保证了公路、水运畅通。
一是交通部与气象局紧密合作,及时发布台风、强降雨等“重大交通气象预警信息”以及“公路交通通阻信息”。2006年初成立了“公路交通气象服务与应急处置临时工作组”,每天向主要媒体提供全国公路交通气象预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密切跟踪台风动态,及时通报台风路径。根据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向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跟踪灾害影响情况,及时部署应对工作。
二是提早对2006年交通防汛工作进行部署。交通部于5月9日发出《关于做好2006年公路防汛抢险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防汛组织机构、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加大隐患排查、做好排险加固、储备防汛物资和设备等七条措施。6月17日就交通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精神,再次发出了《关于做好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各地交通部门进一步做好公路、水运汛期灾害防御工作。
三是及时下达水毁抢修资金,做好水毁公路的抢修工作。针对近期台风、强降雨造成东南沿海、华南、西南大部分地区公路基础设施水毁严重的情况,交通部于5月24日和6月26日分两批安排了公路水毁抢修资金共2200万元,支持福建、广东、广西、浙江等七个省份全力做好公路抢修工作。
四是及时派员到受灾严重地区指导救灾工作,组织灾后生产恢复工作。针对5、6月份福建省受台风、强降雨影响十分严重的情况,交通部先后两次派员赶赴受灾现场,指导、组织地方交通抢险救灾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交通部共组织执法船1575艘次赴现场,54艘专业救助船、5架专业救助飞机应急待命,共指导8.5万余艘船舶避风,救助遇险船舶26艘、救助人员387人(包括330名越南渔民)。台风过后,及时组织锚泊避风船舶进行疏散,恢复港口生产以及陆岛航线的正常运行。(交通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