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国家防总印发了《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在国家防总和沿海省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沿海各地根据台风灾害特点、威胁范围以及工程设施的现状,按照以防为主、防避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了防台风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对防御台风工作的责任、任务、措施和实施程序等逐一加以规范,初步形成了防台风预案体系。
据统计,沿海11个省(区、市)中有4个由政府批准下发了省级防台风预案,5个计划单列市中有3个批准下发了市级防台风预案。全国受台风直接威胁的492个县市中,有354个县市完成了预案的编制,占总数的72%,其中东南沿海的县市基本上完成了防台风预案的编制。特别是福建和浙江的防台风预案编得全,编得细,编得实,在历年防御台风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国家防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