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6]13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27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通知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加强对节日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节日和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安全生产的重点地区、单位、部位,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订防范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提早准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据国家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夏季主要多雨带位于黄淮到华北南部一带,华南大部分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同时,中小水库和中小河流安全问题突出、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很低、防御山洪与台风灾害工作薄弱。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灾、控大事的要求,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超前工作,切实做好汛前防范和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汛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可能带来的威胁、危害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防范手段,搞好汛前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保安能力,牢牢把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切实做到安全度汛。”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协调解决好汛期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落实汛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矿山、水利、电力、铁道、交通、建设、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和水库、大坝、电站、尾矿库、矿井、桥梁、危险品储运、危房、通讯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环节、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管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把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水情预测预报,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要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工作,加强汛期的应急管理,努力做到指挥靠前,发现重要情况及时有力有效处理。”(安全监管总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