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明确了重点物资包括:
“防洪抗旱、抢险救灾、支农(化肥、农药)等急需运输的物资”。在日常装车组织中要求“对铁道部下达的专项运输任务和必须运输的救灾物资,各级运输部门接到通知后,都要指定专人负责,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落实货源,安排好装车日期和日历进度,保证按期完成。”
第二十一条指出:
“必须紧急运输的军用、防洪、抢险、救灾、防疫、抗旱、排涝、抢种、抢收等货物,可不受日计划装车的限制,分别以铁路局、铁道部调度命令批准后组织装运。无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的,装车后要及时补办计划手续。” (铁道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