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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97)第86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27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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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规定:“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国道、省道交通中断,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修复”,难以及时修复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当地驻军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交通。(交通部提供)
(责任编辑: 康丽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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