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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救灾防病工作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06〕94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27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通知规定:

    组建救灾防病卫生应急队伍,提供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做好救治伤病员。

    完善救灾防病预案体系,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加强灾区疫情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强化疫情报告制度。

    强化灾区饮水、食品、环境卫生监督,对环境进行严格的消杀灭工作;采取各种宣传方式,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卫生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