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部机关干部下基层工作长效机制,突出派驻督导组抓落实的督察职能,2006年,公安部决定实行与派驻督导组制度配套的督察专员制度,从部属各局级单位抽调局、处级干部组成10个督导组派驻各地开展工作,各派驻督导组组长为公安部督察专员,相对固定任职,负责带领派驻督导组对所联系的省(区、市)公安机关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近一年来,各派驻督导组紧密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和蹲点调研,成效显著。
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各组深入到全国126个市(地、州、盟)、217个县(市、区、旗)及其所属的398个基层所队,采取蹲点调研、解剖“麻雀”的方式,提炼总结各地在“三基”工程建设中践行执法为民思想、推进警务机制改革、贯彻群专结合方针、落实基层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及时发现了基层“三基”工程建设中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大力推广了不少具有借鉴意义的措施、做法和经验,积极提出了不少实用性高、可操作性强的建设性对策措施,发挥了很好的参谋助手作用。
配合公安专项斗争发挥职能作用。各派驻督导组在“打黑除恶”、命案侦破、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打击商业贿赂犯罪、预防重特大火灾和交通及治安灾害事故等专项行动中,闻令即动,随警参战,以较真碰硬的监督作风积极查纠、督促整改突出问题,有力推动了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帮助基层解决具体困难。各派驻督导组在督导检查的同时,了解基层实际困难,为近500个基层单位下拨价值300万元的电脑500台,走访慰问2006年以来因公牺牲、负伤的民警及家属49人。(公安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