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3日,国务院颁布《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公安机关组织管理的行政法规,也是第一部规范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管理的行政法规。
《条例》共七章、四十二条,主要规范了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和管理体制,公安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设置,民警职务序列的设置和管理,公安专项编制的管理,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民警录用、调任、转任、警衔、考核、培训、辞退、奖惩、申诉控告,以及工资、保险、抚恤、退休等福利待遇,基本涵盖了公安机关组织管理的主要内容。(公安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