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3月全国公安系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山鹰二号”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打击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末,在“山鹰二号”专项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近3000起,破案23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00余人,涉案总价值近15亿元,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初步遏制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蔓延态势。
加强指挥督导,确保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河南省公安厅将“山鹰二号”行动列入该省“中原卫士杯”破案追逃防控竞赛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广东省公安厅将部分重大典型案件列为省厅督办案件,会同省检察院、省法院进行联合督办,并主动派员加强对基层公安机关办案的指导,对案件定性和证据认定提供具体意见。
主动出击,强化办案主动性。各地公安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知识产权权利人建立联系协作机制,通过联合执法、案件移送、权利人维权等渠道,主动从中获取案件线索,实现从“被动等案”向“主动找案”转变。2006年3月,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依托主动收集的信息,成功摧毁一个销售假烟犯罪团伙,查获假冒名牌香烟1300余箱,涉案总值800余万元。
完善协作机制,推进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工作。各地公安机关以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推进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与烟草专卖局协作,建立行业信息档案库,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河南公安机关目前已有13个省辖市公安局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联络处,派驻了联络员。浙江公安机关与工商、海关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案件数量不断提高,已占全省公安机关受理立案总数的71.35%。
夯实基础,探索建立打防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各地公安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基础业务建设,逐步建立起一套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及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工作机制。河南省公安机关通过调研,全面掌握本地区知识产权拥有、分布情况,确定了一批易受侵害的重点企业。广东省公安机关会同法院、检察院、烟草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重庆市公安机关组织全体民警参加封闭式集中学习。贵州省公安厅举办首期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培训班,切实提高公安民警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
以宣传促保护,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甘肃省公安机关组织了“未成年人拒绝使用盗版、拒绝阅读非法出版物”的签字仪式。广西省公安厅负责同志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中,亲自解答、解决群众的切身问题,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上海通过110报警信箱等渠道,鼓励群众积极检举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线索。公安部还与美国驻华使馆在上海联合举办了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研讨会,向众多中外参会企业全面介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和办案程序,增强了参会企业的法律保护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公安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