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破案攻坚,摧毁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铲除一批恶势力,侦破一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346起,移送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296起,打掉为非作歹祸害一方的恶势力1347个。通过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公安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