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至9月,全国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紧紧依靠社会各界的支持,大力宣传,发动群众,深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从宣传发动、全面收缴、重点整治和查处打击四条战线向涉枪涉爆涉刀违法犯罪活动发起强大攻势,取得了显著成效。
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收缴炸药3900吨、雷管777万枚、导火索483万米,收缴枪支17.8万支、仿真枪63.8万支,子弹474.9万发,收缴管制刀具206万把。
各地公安机关按照“不流失、不发案”的目标要求,组织民警和专业力量对所有重点单位、场所和部位进行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会同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对非法矿井、关闭煤矿后遗留爆炸物品的专项整治,会同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开展涉爆单位雷管编号管理、农用硝酸铵强制检测的专项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检查涉爆涉枪涉刀单位14.4万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7万起,吊销许可证759个,依法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爆炸物品厂点482个,摧毁非法制造枪支窝点194个。
各地公安机关以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案件为重点,全力开展破大案、打团伙、捣窝点、断网络的查处打击攻坚行动。通过专项行动,全国共查破涉爆涉枪案件1.2万起,打击处理涉案人员6.6万人,其中刑事拘留6564人、逮捕2491人、移送起诉1244人。
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有效遏制了涉爆涉枪案件和事故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全年总体形势的平稳。2006年,全国爆炸、持枪犯罪案件比上年分别下降了20.1%、12.4%。(公安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