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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学校师生安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4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与教育行政等部门配合,狠抓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2006年,全国中小学校发生的侵犯人身和财产权利案件比上年下降19.7%;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发生的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13.7%、12.0%和20.0%;火灾事故减少57起,死亡人数由去年的12人减少到5人,受伤人数由去年4人减少到2人。全国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2006年,公安机关共破获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案件1.3万余起,查处治安案件2万余起;在校园周边增设治安岗亭2万余个,增设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等15.5万余处;向校园派驻保安员5.9万余名,选派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10.3万余名;深入校园进行消防检查95.5万余次。通过各级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基本实现了“三下降三提高”的工作目标,即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明显下降;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学校火灾事故明显下降;涉校治安案件的查处率和刑事案件的侦破率明显提高;校园及周边的防范能力明显提高;师生、家长对校园治安状况的满意率明显提高。(公安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