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建立了全国气象应急管理体系。根据“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规划,依托中国气象局气象业务和气象预报信息发布系统,着手建设我国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综合发布平台。与交通、卫生、林业、安全监管等部门建立了应急联合协作机制。针对超强台风,中国气象局首次发布台风Ⅰ级应急响应命令。各级气象部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为应对“2·13”吉林延边州一氧化碳中毒、“3·25”重庆开县天然气井渗漏等突发事件,及时提供了污染物扩散模式预报等气象应急服务。与交通部联合开展了海上搜救演习的气象服务。2006年12月之后,北方和中部各省(区、市)气象部门向公众发布了一氧化碳中毒气象潜势预报。加强公共卫生气象服务,建立了气象与卫生部门合作机制,在夏季易高温中暑、疾病易流行期间,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服务。(中国气象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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