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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培育能源林1200多万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 姚润丰)国家林业局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11日决定,在林业生物质能源资源培育、开发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双方决定今年在云南、四川启动第一批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基地面积60多万亩,可实现约6万吨生物柴油原料供应能力。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志邦表示,此举标志着我国生物质能源开发迈出实质性的第一步,对于进一步拓展林业发展领域,优化我国能源结构,缓解能源短缺状况,具有重要意义。他同时宣布,“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培育林业生物质能源林1200多万亩,以满足600万吨生物柴油和装机容量1500万千瓦年发电原料供应的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目标。

    林业生物质能源是通过植物的光合作用而贮存于植物中的太阳能,是一种可再生能源,就其能源当量而言,仅次于煤、石油、天然气。专家表示,林业生物质能源具有资源潜力大,不与林业争地、不与人争粮,能够实现产业与生态共赢,可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诸多优势。

    贾志邦介绍,国家林业局已编制了《全国能源林建设规划》《林业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十一五”建设方案》。“十一五”期间,将重点在云南、四川、贵州、重庆等省份发展小桐子600万亩;在河北、陕西、安徽、河南等省份发展黄连木375万亩,在湖南、湖北、江西等省发展观皮树75万亩,在内蒙古、辽宁、新疆等省份发展文冠果200万亩,并推动这些地区合理布局生物柴油产业化项目。

    我国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资源培育潜力巨大,前景十分广阔,最终使林业生物质能源达到从原料培育、加工生产到销售的“林油一体化”格局。据国家林业局测算,我国现有可作为林业生物质能源利用的原料约3亿吨,折合标准煤约2亿吨。我国木本油料树种总面积超过400万公顷,种子含油量在40%以上的植物154种,果实产量在400万吨以上。目前我国尚有宜林荒山荒地5400多万公顷,还有近1亿公顷盐碱地、沙地以及矿山、油田复垦地等不适宜农耕的边际性土地,大都适宜培育特定的能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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