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李盛霖部长提出要“继续稳妥推广计重收费”。继江苏、河南、青海等省份实行计重收费后,目前,四川、重庆、福建、广西等7个省市区的计重收费工作正在紧张筹备,到今年夏天,有望在全国70%以上的高速公路上实施。
历经4年的推广,计重收费发挥了哪些作用?计重收费的倡导者之一、长安大学教授陈荫三结合几年来的跟踪调查和研究,从经济层面进行了分析。陈荫认为,经过4年的稳步实施,计重收费促进了我国大型多轴货运车辆运输发展,加快了整个公路货物运输过程的节奏,促进了货车装备质量向合理水平回归,持续、渐进而稳定地优化着公路货运车辆的结构,对我国公路货运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江苏、河南、青海、山东等8个省份先行探路所积累的经验,也将为其他省份开展这项工作提供借鉴。
多轴大型车辆运输受到实质性鼓励
货车计重收费的指导思想是公平合理,鼓励运输业户合法装载。因此,各省在计重收费的费率制定中,特别重视对合法装载的大型货车的鼓励,都在车货总重超过10吨或20吨以后降低收费费率,减轻大型货车运输的通行费负担。
以江苏省苏北高速公路网为例。苏北地区位于我国高速公路网的中部区位,行驶的车辆中江苏省籍货车还不到一半,外省货车涉及我国各个省区市。随着全国计重收费范围的不断拓展,苏北高速公路网上行驶车辆中三轴和多于三轴的大型货车比重逐年提高。2004年大型货车在行驶货车总量中占44.98%;2005年这一比重提高到47.32%;2006年1至5月又上升到50.66%,已经过半。每年提高约3个百分点,反映出大型货车在运输中比重稳步上升的全国性态势。
2005年度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运输统计报告表明,三轴和多于三轴的大型货车完成了全省高速公路网实现货物周转量的79.72%。在我国高速公路网上,以半挂列车为主体的大型货车群体已经成为货运的中坚和主力。
合理轻载和空驶车辆周转加快
计重收费后按车货总质量收取通行费,空驶和轻载货车减轻了通行费负担,得到了公平对待。
依托高速公路网的拓展,零担快速货运近年来发展迅速。由于各地发送和到达的货物量多不对称,所以车辆实载率一般不高,计重收费实施后,空驶和轻载车辆减轻了通行费负担,对零担快速货运业是切切实实的鼓励。
我国一直在倡导和鼓励专用车辆运输。而不少专用车辆,如液罐车和集装箱运输车在运输中常有一半行程处于空驶状态。2004年9月,在京沪高速公路的江苏江阴大桥主线收费站调查中,集装箱车空车比例为21.5%,液罐车比例更高达40.0%。在按车型收费时,空驶的集装箱运输车尽可能选择收费较低的辅道返回,在途中时间较长。计重收费把这部分车吸引到高速公路上来,加快了集装箱运输车和液罐车等专用车辆的周转,其影响力大于一般性的倡导。
货源不对称是货运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最突出的例子是能源运输。2006年6月14日在宣大(宣化—大同)高速公路晋冀省界孙启庄主线站调查,从河北返回山西大同的许多煤车因配载不到位而空驶返回,自东向西的货车总数中空车占50%。
高速公路运输是成品和半成品等较高价值货物选择的运输方式,但由于上下行的货物种类不同,也导致货源不对称。京沪高速公路江苏段下行(自北向南)的货运密度比上行(自南向北)的货运密度要高出8.26%到53.58%(各路段有差别)。相应地,下行方向的空车比重比上行方向要低4.66到5.58个百分点。实施计重收费吸引了空车行驶高速公路,如2005年5月12日与2004年5月12日相比,京沪高速公路苏北段的空驶货车比重从16.57%提高到23.28%,上升了6.71个百分点,加速了货运车辆周转,支持了这类货源不对称的公路运输。
计重收费按车货总重收取通行费,使上述各类合理的空驶车辆得到了公平对待。
促使货车装备质量合理回归
计重收费消除了超限超载运输的经济利益驱动,为适应超限运输而不断加大货车自重的态势受到遏制。四年来,运输状态下的货车装备质量(有别于出厂时的装备质量)正向合理水平回归。
江苏省高速公路网统计数据表明,从2004年到2006年,三轴和多于三轴的大型货车共有7种主要轴型,其中有3个轴型在运输状态下的装备质量平均值有所下降,3种轴型持平。仅有4轴单车(8×4)的运输状态装备质量2005年平均值比2004年增加2.8%,而2006年与2005年已经持平。数量很大的后轴每侧双胎的两轴货车,它的运输状态装备质量平均值也逐年有所下降,而以往这类车辆的超限率相当高,装备质量也曾大幅高出合理水平。
运输状态下装备质量的回归将使我国短途、中长途和远程运输车辆群体层次趋向清晰,呈现与发达国家货运车辆结构接近的态势。中长途和远程运输车辆以三轴、四轴单车以及四至六轴半挂列车为主;而短途运输以两轴的轻型和中型货车为主。
公路货运车辆结构得到持续渐进优化
实施计重收费的省份,每一辆货车都要全天候地、无一例外地在收费站出口收费车道上接受动态称重,按照向公众发布和承诺的计重收费费率标准收取通行费。一切都处于“阳光”运作之下,运输业主可以依照费率的规定来加以应对和适应,选定车辆和装载,以求最经济的效果。
交通部《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的指导意见》要求计重收费要“渐进试行,稳步推进,分步实施”。四年来,我国货车计重收费是从一个省到几个省,进而拓展到十几个省区市,逐步推进的。这种渐进的方式给运输业主留下了空间,可以逐步适应,可以利用车辆更新的机会来逐步添置合适的车辆。这也减轻了计重收费推行的阻力。
计重收费尽管在发达国家没有先例,相关设施也需自主研发,但在《指导意见》的规范和促进下,没有出现反复,呈现稳步推进的态势。因而运输业主的适应心态也是稳定的,货运车辆持续地转向健康发展方向,计重收费对货运车辆结构优化的影响也是稳定的。
有感而发
我这一段老从宜昌往沈阳拉橙子,车装超了最怕经过实行计重收费的路段,一称重立马就现了形,啥也别说了。我们为什么要超限?因为大家都超,我们不超就不挣钱,所以等全国的高速公路都实行计重收费了,大家都不超了,我们也就不怕计重收费了。 ——辽G55166货车司机沈师傅
我们是2003年全国第一家实行计重收费的,实施计重收费之初,过往司机们的口头禅是“不超限不赚钱”,一年后这句话变成了“不超限不亏本”,现在是“合法装载,放心挣钱”。 ——江苏宜兴公路处副书记蒋杏培
计重收费太有效了!山东为什么超限的少?就是因为计重收费了,再超就不划算了。我建议在全国推广计重收费并且统一标准。 ——山东寿光蔬菜运输业户袁宏伟
我是常跑京珠这条线的,有些地方的计重收费设备要改进,因为有几次他们称出来的结果误差比较大。 ——辽L66699车司机王师傅
超限运输背后,企业算的都是经济账,计重收费已触及江苏货运市场的每个角落,没有哪家货运企业能从这种影响中割裂出来。在江苏道路货运领域,新势力相继登场,新秩序逐步建立。 ——金陵交运集团副总裁夏鉴忠
只有全面推广计重收费,使超限运输得到彻底治理,中国的物流环境才能真正得到改善,物流商的服务水平才能真正有所提高。 ——广东美的集团物流部经理陈军
探索与发现
江苏省交通厅副厅长钱国超:计重收费衍生四大间接效应
计重收费在江苏已经实施4年多,说起江苏省推广公路计重收费的效果,我们先关注一组数据。以苏北高速公路为例,把2004年9月份和2005年5月份两组货车超限情况进行比较,货车总轴超限30%以上车辆占货车总数由16.68%下降至13.98%,其中,超限50%至100%的车辆由7.38%下降到4.78%,超限100%以上的车辆由0.82%下降至0.29%。从这组数据,我们不难看出,计重收费有效地遏制了恶意超限运输,同时我们还关注到,计重收费还间接引起其他一些效应。
实施计重收费的公路养护周期拉长,延长了路面使用期限。超限车辆的减少,还使路网行车速度明显提高。
实施计重收费后,运输结构也趋向合理,运输价格有所回升。除此之外,计重收费还衍生出四个有利的间接效应,一是有利于规范汽车生产厂家和改装厂家的生产经营行为;二是减少了超限运输检查站点;三是一些货运配载市场闲置运力逐步启用;四是促进了集装箱等专业运输和物流业的发展。
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李庆瑞:按车货总质量计重收费更科学
从3月15日起,河南省开始实行新的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模式,原来的“车型+最大轴超限”收费模式改为“不分车型、按照车货总质量”计重收费。这一模式更加科学、合理,且更加人性化、易操作和换算。
原来按照最大轴超限加收通行费的模式过于专业化,而且在超限临界点存在跳跃,造成了一部分车主的不理解。而新模式按照总质量征收,可以使车辆的通行费支出与其对公路的磨损程度成正比关系,轻车少收、重车多收、超限车加收,能够真正体现出国家提出的“多用路者多交费、少用路者少交费”的原则。另外由于不再按照车型收费,相应减少了收费人员辨别车型的时间和误差,大大提高了收费站工作效率。与此同时,新模式由于换算方式简单明了,更易被广大货车车主接受。
青海省交通厅副厅长王廷栋:与交通执法结合效果更好
经过不断探索、改进,青海目前已经有406.46公里公路、20个收费站、61条收费车道实行了计重收费。从青海实行计重收费的路段来看,基本上没有超限超载严重的车辆行驶,计重收费已成为受到青海各界肯定和认可的收费方式。
谈到计重收费的优势,我认为一是体现了公平的原则,切断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大吨小标车辆的原动力;二是计重收费采用的是电子称重、计算机联网,改变了过去的判断失误以及人情因素造成的逃费现象。目前,在青海已经建成的“高原千里文明通道”中,实行计重收费的公路有不少收费站步入文明示范窗口的行列。
目前,我们青海采取的“只卸载不罚款”的治超方式,从理论上讲是对的,但执行起来难度很大。一是有些货物确实不好卸,二是容易出现货损货差,引起纠纷。因此,很多司机宁愿接受罚款也不愿意卸货。从近几年的治超实践来看,大量的矛盾冲突主要集中在卸货环节上。如果能把计重收费同交通执法结合起来,采取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并用的办法,定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山东省交通厅副厅长高洪涛:“三个降低”和“三个提高”
山东省从2004年开始实施的公路计重收费,在建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机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治超成本明显减少,取得显著的效果,主要体现为“三个降低”和“三个提高”。
在超限超载率大幅度降低的情况下,路面破损程度和交通安全事故率也大大降低。统计数据显示,计重收费前,超限车占货车总量的60%,计重收费实施后下降到33%,尤其是超限100%以上的恶意超限车超限率下降明显,仅占3%;高速公路路面破损率明显降低,维修成本下降;交通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事故率逐年下降。随着取得“三个降低”的明显效果,高速公路通行状况得以改善,车辆通行速度尤其是货车行驶速度和通行效率得到提高,京沪、京福、济青等重点线路车辆通行速度由原来的每小时50公里提高到80公里;计重收费的实施,使得大部分车辆不再超限超载,不得不分装运输,增加了对运力的需求,由此道路货物运输价格出现理性回归,由原来的不足0.3元/吨公里上升到0.51元/吨公里;因车流量的自然增长和分装运输车流量的增长,车辆通行费比实施计重收费前也有所提高。
安徽省交通厅副厅长胡冰:收费标准合理 减少征收矛盾
安徽省计重收费工作于2004年10月10日在全省46个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和24个开放式公路收费站点正式启动,目前各项工作推行顺利并已取得了良好成效。
计重收费的实施,加强了安徽收费管理工作的力度,减少了收费工作中的矛盾。实施计重收费后严格区分了货车拉多与拉少、空车与实载收费标准一个样的做法,收费标准较原标准更合理;较好地解决了收费人员与交费者因烦琐的查验证件、判断车型、认定吨位等产生的矛盾,使交费方式简便易行。
从目前来看,安徽省计重收费标准较为合理,高速公路收费站点收费额略有上升,开放式收费站点略有下降,总体收费额与实行计重收费前基本持平,收费标准公平、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透明的原则,得到了大部分运输业主的认同。
湖北省交通厅副厅长龙传华:车流量增加 超限车减少
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最近进行的高速公路计重收费调查分析显示,实施计重收费,明显遏制了超限运输。
自去年4月1日起,湖北在全省13条高速公路、3座长江公路大桥同时进行计重收费,对超限30%至100%的车辆进行1至4倍收费,对超限100%以上车辆处以5倍收费。于是,高速公路上的超限超载车逐月减少,随之而来的是车流量的大幅度上升。
今年2月底的统计数据显示,实施计重收费后,湖北高速公路流量同比增长11.68%。据调查分析,实施计重收费以来,货车的流量一直相对比较稳定,可以说明实施计重收费后,并没有因为收费方式的改变造成货车分流。超限率在30%至100%以内货车比重从8%逐渐下降到目前的4%,超限率100%以上货车比重下降明显,到去年10月,已下降到0.26%。
江西省交通厅副厅长孙茂刚:保证称重设备准确是关键
江西省计重收费经过9个月的运行,总体情况良好,效益明显。
计重收费是动态称重,称重设备的准确度和稳定性一直以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事关广大车主的切身利益。江西把保证称重设备的准确度和稳定性作为关键点来抓,省厅充分调研,反复严格检定每台称重设备,同时还对前期通过检定的大部分设备进行了复检,确保万无一失。经过近半年的运行,从周期检定合格率为98.7%的结果看,绝大部分设备性能稳定,量值准确,保护了广大车主的合法利益,也维护了交通部门的良好形象。
江西省实施计重收费后,提高了公路技术管理水平,改善了管理手段。行驶在江西公路的超限车辆尤其是超限30%以上的车辆明显减少,有效保护了公路桥梁,同时也提高了车辆行驶的安全性。
陕西省交通厅副厅长李晓东:前期预警很有必要
陕西省自去年10月15日正式启动计重收费工作以来,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超限超载率分别由41%、15%下降到目前的6.6%、4.2%,运行平稳。
为确保计重收费工作顺利开展,陕西交通厅在去年9月25日启动了前期预警运行,通过计重收费系统,向超过公路承载限值运输的车主预警提示。计重收费实施后,陕西交通厅采取行政措施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内,使全省货运价格回调至合理价位,改变了各运输企业之间相互压价、争抢货源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计重收费期间,也有一些司机动起了歪脑筋,在车上加装“顶托气囊”,一次可减少称重7到8吨,最多能减少13吨。陕西省交通厅了解到,加装这种气囊的车型主要是东风、解放等五轴车。目前,陕西部分治超检测站已开始对此类车辆进行强制拆解,榆(林)靖(边)高速公路榆林治超站已拆解“顶托气囊”20多个。(中国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