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4月10日电(记者苏万明)青岛市日前决定启动排污许可证制度试点工作,并规定于今年7月份起全面实施这一制度,今后企业需持证排污。
列入青岛市第一批试点的企业共有16家,主要是产生废水和废气的重点排污企业。
青岛市规定,从今年7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这一制度。年内青岛市将首先对占全市工业污染负荷80%以上的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2008年扩大到全市所有排污单位,届时所有企业要持证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