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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浙沪八项举措共推长三角地区现代物流联动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2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上海8月29日电(记者 徐寿松)长三角地区重大交通走廊将实现规划衔接,“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区域通关模式也将施行;苏浙沪两省一市将制定、应用统一的物流标准,并建立统一的货运交易中心。长三角地区现代物流联动发展机制日前在上海宣布正式启动。

    长三角地区是中国经济的发达区域,2006年区域GDP达4.75万亿元,占全国经济总量的22.7%,物流总额占全国1/5强。但这一区域存在物流设施重复建设、资源错配的情况,物流成本仍然偏高。

    为提升长三角地区经济综合竞争力,苏浙沪三地共同制定、公布了推进长三角地区现代物流联动发展的八项主要措施:在基础设施方面,两省一市做好长三角地区重大交通走廊的规划衔接,运管机构将对物流企业的资质条件核准互认,以构筑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长三角地区将统一制定和先试先行化工、医药、食品冷链等物流作业、服务标准;同时,建设长三角地区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区域内的海港、陆港、空港物流信息将实现共享,物流园区、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的物流信息将联网,还将建立统一的货运交易中心等。在通关方面,长三角地区将形成联网申报、核查和作业的协作机制,对信誉好的企业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区域通关模式,简化区域内转关运输监管。

    此外,苏浙沪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三地将加强统一的物流诚信体系、物流安全管理联动和现代物流人才建设。

    为推进区域物流的一体化发展,苏浙沪三地还启动了长三角地区现代物流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商讨物流联动发展的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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