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记者 姚润丰、于文静)入夜,粤北、八闽大地、西南山区等广袤的偏远山乡处处灯光闪烁,灿如星河。劳作一天的山区农民喜笑颜开地围坐在电视机旁,收看他们喜爱的节目。这是农村水电立下的汗马功劳。
我国贫困山区地域辽阔,因负荷分散、长距离输送供电成本高,国家大电网的“缺席”让几亿农民祖祖辈辈依靠松枝、竹片照明。如今,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农村水电在过去50多年里累计解决了3亿多无电人口的用电难题,一颗颗璀璨的“夜明珠”照耀山乡的同时,也照亮了农民脱贫致富之路。
小水电代燃料“点燃”大山的希望
“现在用电做饭,比烧柴还省,谁还愿意再去砍柴?”在村民杨发元家,记者首先听到的是这句话。在他家的厨房里,电磁炉、电饭锅、电水壶、冰箱一应俱全,灶台贴上了白瓷砖,满屋不见一根柴、一块煤。
杨发元所在的云南省腾冲县界头乡大园子村,是国家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的首批试点村之一。从2003年底开始,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生态环境,水利部在云南、四川、贵州、广西、山西五省区的26个项目区,利用当地丰富的水能资源发电,给农民提供便宜的代燃料电,解决农民的做饭取暖问题。
走进大园子村,水泥铺面的村道,整齐的院落,没有高高堆起的柴垛、烟熏火燎的场景。过去这个村每度电6角钱,村民们只敢用来照明,做饭取暖需要的薪柴全部来自附近的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行小水电代燃料后,电价每度降到2角,现在全村360多户人家,已经有290多户与村里签订了不砍柴协议,正式成为村里的“代燃料户”。
小水电代燃料是个好项目,但是代燃料的电农民是否用得起?杨发元给记者算了笔账:他家5口人,一年纯收入1.5万多元。搞小水电代燃料以前,做饭烧柴,冬天烧炭,偶尔还烧点蜂窝煤和液化气,每年全家的燃料支出超过1000元。燃料改用电后,他家每年大约要用1500度的代燃料电,按每度电0.20元,总共才300元。
有电一身轻。记者在四川、贵州等地采访时看到,小水电代燃料这一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于一身的新发展模式,正悄然改变农民已经沿袭了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烟熏火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实施这一工程的项目区内30万农民从过去的“怕烧电”变为 “想烧电”,“少烧电”变为 “多烧电”。
引领农民脱贫致富的“光明之路”
“山区要想变,首先得办电。有了电,富一片。”这句话已经成为贫困地区尤其是贫困山区农民的共识。农村水电正在铺就一条脱贫致富的“光明之路” 。
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介绍,农村水能资源分布与我国贫困的人口分布基本一致。全国相对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西部地区,这些地区农村水能资源可开发量近1亿千瓦,占全国总量的70.8%。
地处粤北山区的广东乳源瑶族自治县是个集“老、少、边、穷”于一身的山区少数民族贫困县。1993年启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以前,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770元。由于这个县境内水能资源十分丰富,1993年全面推行股份制集资办电后,目前全县已建成小水电站408座,总装机51万千瓦,全县9个乡镇,镇镇有小水电,村村有小水电股份,农民年年分享小水电红利。
繁星耀山乡,农民笑开颜。“去年年底,我家6口人每个人分到了1300元的水能资源使用费,村里的建设和农民要办的很多事不用我们花一分钱。”乳源县洛阳镇下洛水村农民魏福松说,村里3座小水电站每年能收取水能资源费13万元,提取20%支持村里兴修水利、建设乡村公路、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奖励种养大户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其余的按人头分红到每个农民头上。“到2006年底,全县农民人均收入达3186元,其中农村水电贡献率超过占40%,农村水电让我们摘掉了贫困县帽子。”乳源县副县长赵志敏自豪地说。
据水利部水电局局长田中兴介绍,目前全国农村水电资产达2000多亿元,年实现税利110多亿元。“七五”至“九五”连续三个五年计划中,全国共建成653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这些县都实现了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人均用电量5年翻一番。“十五”期间建成的41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使每个县新增年发电能力近1亿度,大大增强了这些县的基础设施和综合生产力。
让农村水电之光照亮更多的贫困山区
我国是当之无愧的“小水电王国”。来自水利部的最新统计显示,全国可开发农村水能资源1.28亿千瓦,居世界第一位。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建成农村水电站4万多座,年发电量1500多亿度,全国水电三分天下有其一,成为国家电力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1/2的地域、1/3的县、1/4的人口主要靠农村水电供电。
“发展农村水电是解决贫困山区农民用电最经济、最有效的途径。” 田中兴表示,由于农村水电没有大量水体集中和移民,规模适中,技术成熟,投资省、工期短、见效快,一般1至2年即可投产发电,适合于农民组织起来集体搞股份制开发。而且可就地发电、就地供电,比大电网长距离输送供电经济,能够促进广大贫困山区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改善。
近年来,国家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有力推动了我国农村水电的快速发展:中央财政每年投资4亿元积极支持农村水电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村水电有自己供电区;对农村水电实行6%增值税;西部地区农村水电所得税自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按照水利部的规划,今年我国将新增农村水电装机保持在600万千瓦以上,在建规模保持在2000万千瓦左右。“十一五”期间,全国将建设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进一步扩大小水电代燃工程建设和实施范围,继续实施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