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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国内航线航空燃油附加费11月5日起调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0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记者张毅)为了适应航空煤油价格调高这一新情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航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自11月5日起调高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50元调整为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80元调整为100元。

    通知指出,调整后的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自2007年11月5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通知明确规定,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调整后的标准继续实行减半收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月31日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日零时起将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

 

发展改革委通知:自11月1日零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月31日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日零时起将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

    11月1日凌晨,安徽安庆一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在依据新的价格给车辆加油。10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日零时起调整成品油价格。本次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新华社记者 李健 摄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调整成品油价格问题答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月31日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日零时起调整成品油价格。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问题。

    问:请介绍一下这次调整成品油价格的背景?

    答: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主要是受国际市场影响。去年年初,国务院已经确定成品油价格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在实现原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基础上,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今年二季度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一直没有调整,但国际市场价格在3月份开始上涨,特别是近两个月加速上升。

2007年1月21日:

两部门通知下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

    1月21日,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的地勤人员正在为一架民航客机补充燃油。 从当日起,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正式下调。其中,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降低到5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100元降低到80元。 新华社发(黄炬 摄)

    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下发通知,适当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60元降低到5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100元降低到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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