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保险意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接受保险服务。然而,部分保险公司业务员为了完成业务指标,往往把保险产品好处说得天花乱坠,同时,回避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误导消费者,采取欺骗手段推销保险。日前,江都城区残疾人张女士就碰到了这种情况。
今年1月的一天,张女士家中来了一位朋友,朋友也姓张,现在江都一保险公司工作。闲谈中,他向张女士夫妇介绍起自己公司推出的各种保险的好处和收益。张女士夫妇文化程度不高,家庭年收入也只在1万元左右,在听张某所说保险的诸多好处之后颇为心动,尤其是听张某承诺说“这份保险为存款,可随时取款”,更是下定了购买的决心。于是,在张某的推荐下,张女士办理了2份年缴保费达16000元的保险。听说张女士家中一时拿不出16000元时,张某还主动为张女士垫付现金,并告知她下次把“单子”送来时再拿他垫付的钱。春节前夕,张女士依照约定将钱付给了送“保单”到家的张某。
春节期间,张女士的女儿回家过年。张女士就把节前参加“存款”保险的事情跟女儿说了。谁知女儿看到“保单”后,发现与母亲所说的“存款”说法有误:这份保险实际是份分红保险,缴费5年,保险期限为22年,要到投保人75岁才能拿到钱,根本就不是张某所说的“随时可取”。更为严重的是,在他们收到的这份“保单”上,既隐瞒了投保人张女士身体残疾的客观事实,又编造了张女士年收入为3万元的虚假内容。听女儿这么一说,张女士夫妇都十分紧张。得知现在正在可退保的十天期限内,他们赶紧打电话给张某要求退保。
听说张女士要退保,张某立即表示不同意,认为“这太丢面子了”,因此拒绝与张女士见面谈退保事宜。在张女士频频打电话催促之下,张某又拒绝接听电话。后来,张女士只好找到张某所在的保险公司,经过一番说词,张某勉强同意退了其中的一份10000元的保险,并于2月4日办理了退保手续。而另外一份6000元的保险却始终不同意退保。无奈之下,2月5日,张女士来到江都市消协城西投诉站请求帮助维权。
投诉站调解人员接诉后立即展开了调查,确认该保险业务员张某有明显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当即与保险公司客服部联系,请他们协助处理,尽快给予答复。第二天,保险公司就派人将6000元保费一次性全部退给了张女士,并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业务员的教育工作,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