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保监会按照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在保险资金运用需求大、配置难、风险多等困难情况下,积极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引导保险机构加强制度建设,优化投资结构,严格控制风险,取得了近年来最好的投资水平,有力地支持了金融改革,促进了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保险市场的协调发展。
一是股票投资取得突破。在资本市场改革的关键时期,及时调整股票投资比例,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参与银行股战略配售,投资中行A股和工行A+H股,改善了资产结构,提升了市场信心。二是综合经营取得突破。在银行领域,出台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股权政策,支持中国人寿、平安集团投资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市商业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股权; 在证券领域,支持中国人寿投资中信证券公司股权。三是基础设施投资取得突破。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批准中国人寿投资渤海产业基金,收购国家南方电网股权;推动保险资金投资京沪高速铁路,支持国家铁路等重点工程建设。四是境外投资取得突破。修订《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允许保险机构购汇投资境外市场,探索保险资产全球化配置,支持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五是创新试点取得突破。批准华泰、泰康等资产管理公司开展投资产品创新试点,支持中国人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QFII投资财务顾问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创新金融业务,拓展服务功能。六是机制建设取得突破。稳步推进保险资产托管,提高投资操作透明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巩固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三方制衡机制,增强保险资产运作效能。
2006年12月末,保险资产规模为19731亿元,较年初增长29%,资金运用余额为17785亿元,较年初增长 26.2%。全行业实际投资收益率为5.8%,比2005年提高2.2个百分点,比2004年提高2.95个百分点。全行业实现投资收益932.2亿元,比2005年净增467.3亿元,增幅超过100%。按新会计准则规定,2006年投资收益浮盈转为所有者权益后,大部分产险和寿险公司充实了公司资本金,提高了偿付能力,太平洋人寿、新华人寿等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明显提高,解决了长期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为促进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