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的内部控制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监管的基础。多年来,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大量问题,如:业务作假、保险诈骗、财务数据不真实等,其根源都是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漏洞。为推动寿险公司加强内控建设,夯实监管基础,2006年初,保监会研究出台了《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
《评价办法》借鉴国际主流的内部控制框架(简称COSO报告框架),针对寿险公司各个经营环节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从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三个方面进行评价,为全面建设和准确评价内部控制状况提供了完整的框架和可操作的方法;通过采用寿险公司自我评估与监管部门抽查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寿险公司对内部控制进行持续评估和改进,也有利于监管部门持续掌握寿险公司的内控情况。《评价办法》还将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纳入非现场监管风险评级体系,监管部门将根据非现场监管结果实施分类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奖优惩劣,切实推动公司不断改进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为切实贯彻落实《评价办法》,文件出台后,保监会邀请安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寿险公司和监管干部就如何实施评价进行培训,组织各寿险公司开展200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分析总结我国寿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同时,还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系统实施了内部控制专项检查。
保监会将坚定不移地推进内部控制监管工作,通过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强化管理层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意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推动保险公司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