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保监会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市场行为监管,组织开展首次全国范围的专项现场检查,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维护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专项检查工作自4月初全面启动,至11月底结束。保监会坚持整顿规范与市场建设并重,以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为导向,以消除阻碍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不利因素为突破口,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为重点,整合全系统监管力量,采取交叉检查、联合检查方式,区分产险、寿险、中介、资金、统计5个业务领域,共派出171个检查小组、916名监管干部,对30家保险总公司、796家保险分支机构、435家保险中介机构、7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3家托管银行实施了现场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查实3259项违法违规问题,涉及金额16.9亿元。按照依法处理、突出重点、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影响“速度、效益、诚信、规范”的突出问题,依法从重处罚公司,特别是公司的高管人员;对基层机构存在的共性问题,着重抓源头,以责令限期整改、责成公司处理责任人为主,共对200家机构、60名高管人员实施343项行政处罚。其中:吊销经营许可证15家,责令8家机构停止接受新业务,责令撤换高管人员17人,给予118家机构、30名高管人员警告,对128家机构、14名高管人员分别罚款859.1万元和32万元,追究上级公司责任人5人,没收机构违法所得3036.2万元。与此同时,保监会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处罚信息披露工作,向社会公开披露派出机构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强化了现场检查的效果。
专项现场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有效遏制了账外账、小金库、阴阳单、埋单、坐扣保费、虚开中介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了监管政策的导向和警示作用。二是强化了法人机构的管理责任,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控力度明显增强。三是监管部门全面掌握了保险市场的运行状况、主要问题、表现形式和产生根源,为有效解决市场突出问题、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