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面临着相当严重的人为和自然破坏的威胁,尤其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步伐加快,旅游和建设的侵扰使长城所承担的压力和风险不断增加,长城被列入2004年度世界濒危遗产名录,长城保护迫在眉睫。为切实加强长城保护力度,国家制定了《长城保护工程(2005-2014年)总体工作方案》,计划主要从九个方面实施保护工程。这九个方面归纳起来就是摸清家底、编制规划、健全法规、理顺体制、开展宣传、加强研究、科学维修、执法监督和增加经费。一是开展长城调查、摸清家底、建立档案,做好长城保护工程的基础性工作;二是在对长城进行充分调查、全面评估、获取准确资料的基础上,于2009年底编制完成《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在长城保护、土地使用、生态保护、建设和旅游项目的控制管理等方面,明确实施长城保护工程的总体安排、全盘布局和最终目标;三是健全配套法规;四是理顺长城保护管理体制,明确责任,要求各地在2006年内基本完成对将长城交由企业经营行为的纠正,同时加强各级政府对长城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采取逐级签定责任书等措施,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五是深入开展长城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搭建各种宣传平台,普及长城保护知识,营造长城保护氛围,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长城保护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六是加强长城保护的科学研究,组织开展国家级综合课题“长城及其保护管理研究”的实施工作;七是科学制定长城保护修缮计划,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分年度编制重点地段保护维修方案和重点部位抢险工程及其经费预算;八是依法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严惩破坏长城的行为;九是加大对长城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长城保护工程顺利实施。(文物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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