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于2006年6月成立长城保护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实施长城保护工程。在对内蒙古、河北、甘肃、黑龙江、辽宁、山西、北京等地长城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长城资源调查规范和标准。标准包括长城资源考古调查、现代技术、建立文物档案、建立长城资源数据库等几方面的要求,兼顾了考古调查和现代先进测绘技术两个方面的优势。标准正式出台后,将对2007年即将全面铺开的长城资源调查工作发挥重要指导作用。(文物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