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防总和沿海省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沿海各地根据台风灾害特点、威胁范围以及工程设施的现状,按照以防为主、防避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了防台风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据统计,全国沿海11个省(区、市)中有4个(福建、浙江、上海、海南)由政府批准下发了省级防台风预案;5个计划单列市中有3个(大连、宁波、厦门)批准下发了市级防台风预案。全国受台风直接威胁的492个县市中,有354个县市完成了预案的编制,占总数的72%,其中东南沿海的县市基本上完成了防台风预案的编制。沿海有280个县编制了医疗卫生部门防御台风伤员救护等紧急情况处置预案,269个县编制了交通系统防台风预案,270个县编制了电力设施防台风预案,261个县编制了城乡建设系统防台风预案,233个县编制了防御山洪灾害预案,226个县编制了供水系统防台风预案,219个县编制了防台风海上救护预案等。防台风预案的体系化建设,确保了防台风工作规范有序,忙而不乱。(水利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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