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自成立以来,以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为核心,认真履行十项职能,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6年以来,指挥中心先后出动50多人次,参加了河南林州“1.29”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山西晋城寺河煤矿“2.1”瓦斯爆炸事故、陕西延安子长县瓦窑堡煤矿“4.29”瓦斯爆炸事故等27起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应急救援指导工作,协助现场指挥部做了大量的技术指导、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的协调调集等工作,在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工作中,协指挥中心的作用初步显现。
为进一步发挥指挥中心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作用,该中心组织编制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案》、《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矿山应急救援体系规划在前期14个国家级基地的基础上,再建9个基地,形成23个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11个国家级矿山排水基地、100支矿山应急救援骨干队伍、1个国家级矿山医疗救护中心、18个国家级矿山医疗救护基地和24支矿山医疗救护骨干队伍、6个矿山救援技术研究、培训中心。危险化学品救援体系规划在依托企业资源的基础上,重点建设20个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16个国家级化学应急医疗抢救中心、154个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和1个技术咨询机构。同时,重点强化6个区域性矿山救援基地和6个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建设。(安全监管总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