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目标,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顿,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措施,初步实现了国务院领导提出的道路交通事故“从高发到基本遏制直至逐年下降”的目标。2003年至2004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两年减少5000余人,2005年比2004年减少8339人,自2001年以来首次回落到10万人以下。万车死亡率从2002年的13.7下降到7.6。2005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7起,比2004年减少8起。(公安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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