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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05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坚持预防为主,在大力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应急能力不断提高。目前,由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理、部门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2005年,有效处置全国各地重大传染病、中毒、核辐射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100起。(卫生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