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底,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市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要求各级工商机关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成立市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工作机构,完善应急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禽流感疫情市场防控监管体系,全面提高市场防控禽流感疫情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规定的有关禽流感疫情级别,工商总局将市场防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分为三级,并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主要步骤包括:信息核实汇总,决定启动预案,制定应急措施,应急处理报告等。(工商总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