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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应对涉外突发事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05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4年5月,我国在毛里求斯劳务合作的最大雇主“永新制衣有限公司”决定6月底前关闭所属5家工厂,1257名劳务人员面临提前回国的窘境。有关部门立即进行了部署和处理,到2004年6月16日,除143名劳务人员被安排继续工作外,其余人员全部顺利回国。

    2004年6月10日,中铁十四局在阿富汗昆都士遭袭,11人死亡,5人受伤。事发后,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有关部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13日,工作组抵阿慰问伤员,要求阿方查明真相、严惩凶手,并接回了受伤人员,运回遇害人员遗体。

    2005年4月20日,赞比亚一家中赞合资炸药厂发生爆炸,造成赞方雇员46人死亡,3人受伤。接报后,有关部门立即启动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4小时内即派出慰问团赴赞,慰问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指导企业做好善后处理。

    2006年2月15日,安徽合肥水泥设计院派往巴基斯坦的6名工程技术人员遭恐怖袭击,3人死亡,3人受伤。接报后,工作小组在18小时内即赴巴处理有关事宜。(商务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