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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二期"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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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7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
《通知》规定: 2001年至2003年,组织1000万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培训,培训合格率力争达到90%以上,培训后一定期限内的再就业率力争达到50%以上。对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培训要减免培训费用,培训所需经费主要由政府财政拨付。积极实施政府购买培训成果,通过核定培训的合格率和培训后一定期限内再就业率,核拨培训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劳动保障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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