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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8”特大废物走私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2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3年6月,南京海关发现有大量的钼精矿从南通海关申报进口。南通中远物流有限公司受上海北亚瑞松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向南通海关申报进口钼、镍的多组分化合物31个集装箱共计494.13吨。化验鉴定,属我国禁止进口货物——使用过的废催化剂。通过海关缉私民警周密取证,共查获上海北浦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北源化工有限公司、溆浦北方金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走私进口废物催化剂3400吨,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3名,并分别判处刑罚有期徒刑5到7年,严厉打击了走私废物违法犯罪。(海关总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