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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汽车走私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2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该案件是一起境内外不法分子互相勾结,通过套用粤澳两地车牌和利用虚假资料骗取两地车牌指标等方式大肆走私进口高档汽车的特大团伙走私案件。经过一年多的缜密侦查,2004年6月,广州海关缉私局开展统一行动,成功抓获以澳门居民陈耀星、何明为首的犯罪嫌疑人14名,缴获涉嫌走私的奔驰、宝马等高档汽车24辆,用于掩护走私的两地车牌78幅,冻结赃款100万元。澳门陈耀星走私团伙自2001年3月至2004年4月,利用粤澳两地车牌,走私高档轿车558辆,涉案案值3亿元,偷逃税款9473万元。

    2005年11月24日,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主犯陈耀星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1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15年有期徒刑。(海关总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