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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国际执法合作活动开展顺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2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海关国际执法合作”是各国(地区)海关为确保海关法规的有效实施,依据双边或多边互助合作协议,或在非协议框架上以“互惠互利”为原则,通过情报交换、案件协查、技术合作和开展联合行动等方式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的国际(地区)间互助合作活动。截至目前,中国海关已与外国(地区)海关签署了28个政府间或海关间的双边互助合作协议,并在世界海关组织、亚太情报联络中心等多边框架下,积极与世界各国(地区)海关开展执法合作,与相应的执法部门建立了密切的联系。

    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国海关在世界海关组织多边框架下的国际执法合作,2004年1月1日,中国海关开始承办四年一届的世界海关组织亚太情报中心,加强与区内海关的情报交流与分析合作,协调组织了亚太地区打击香烟专项行动、打击危害臭氧层物质“补天行动”和打击空运MDMA专项行动等。(海关总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