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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安全常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20日   来源:气象局

    雷电发生时应注意的人身安全:

    (1)留在室内,并好门窗;在室外工作的人应躲入建筑物内。

    (2)不宜使用无防雷措施或防雷措施不足的电视、音响等电器,不宜使用水龙头。

    (3)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其他类似金属装置。

    (4)减少使用电话和手提电话。

    (5)切勿游泳或从事其他水上运动或活动,不宜进行室外球类运动,离开水面以及其他空旷的场地,寻找地方躲避。

    (6)切勿站立于山顶、楼顶上或接近导电性高的物体。

    (7)切勿处理开口容器盛载的易燃物品。

    (8)在旷野无法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时,应远离树木和桅杆。

    (9)在空旷场地不宜打伞,不宜把锄头、铁锹、羽毛球拍、高尔夫球等扛在肩上。

    (10)不宜进入无防雷设施的临时棚屋、岗亭等低矮建筑。

    (11)不宜开摩托车、骑自行车。

    单位应该怎样进行雷电灾害防范:

    (1)单位应定期由有资质的专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防雷设施,评估防雷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比如:学校、区级以上医院、四星级以上宾馆、特区内高度在45米以上的高层建筑需两年检测一次。

    (2)单位应设立防范雷电灾害责任人,负责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各项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各项防雷设施的定期检测,雷雨后的检查和日常的维护。如,雷雨过后,安装在电话程控交换机、电脑等电器设备电源上和信号线上的过压保护器应检查有无损坏,发现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3)建设单位在防雷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时,应根据地质、土壤、气象、环境、被保护物的特点,雷电活动规律等因素综合考虑,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计施工。

    (4)应采用技术和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设备、器件、器材、避免使用非标准防雷产品和器件。

    (5)新增加建设和新增加安装设备应同时对防雷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和建设,如:重新铺设电脑网络线、室外天线的移位和加高等等都应该重新设计和建设防雷设施。

    (6)雷灾发生时应及时向市防雷所上报情况,以便及时处理,避免再次雷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