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我国开始了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开发式扶贫工作。当年,国务院成立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制定有利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优惠政策,确定了开发式扶贫方针。经过8年的不懈努力,到1993年底,农村贫困人口由1.25亿人减少到8000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从14.8%下降到8.7%。(扶贫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