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旅游局已与蒙古、汤加、格林纳达、巴哈马和圣卢西亚5国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并完成了前期准备,决定于2006年3月1日起,开展中国赴上述国家旅游的业务。届时,我国开通的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达8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