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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总工会为农民工办10件实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1日   来源:工人日报

    记者日前从福建厦门市总工会获悉,为切实维护在厦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厦门市总工会决定,扎扎实实地办好推进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开展就业援助等10件实事。

    这些实事包括:实施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就农民工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与用人单位签订专项集体合同;维护农民工的收入分配权益,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在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推行工资支付“月结月清”制度,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维护农民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权益,改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使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要求,并建议将这一条款纳入文明城区考评体系中;维护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向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开展为农民工送温暖活动,把农民工纳入“两节”送温暖活动重点对象,对生活确实困难的农民工给予必要的生活救助;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工人文化宫、进城务工人员服务中心、职工之家等工会文化活动阵地,将主动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娱乐环境;保障农民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工会会员代表中要有农民工会员代表;开展农民工春节顺利返乡平安行动,在进城务工人员服务中心开设火车票售票点,方便其来厦返乡购票。 (记者 程世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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