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专题专栏
 
海南:2006年中招政策有多项变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30日   来源:海南日报

    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29日在海口召开,与往年相比,今年的中招政策发生了哪些变化?记者29日专访了海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石秀慧。

    对考生实行户籍限制

    今年中考报名条件的规定是“海南省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社会青年均可报名”,而去年及以往,省外户口考生同样可以参加海南省中考,今年取消了这类规定。

    关于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规定,也明确学校“可以在海南省范围内跨市县招生,但只能招录在海南省参加中考且有海南省户籍的考生,未参加中考的一律不得录取”。

    这些看似简单的举措,实际上也体现了海南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遏制将来“高考移民”的长远打算。

    在确定考试等级时,加大了语数外的权重

    今年课改实验区(海口、澄迈、儋州、文昌、琼海、三亚、洋浦、农垦)考试成绩采取等级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等科目的初中学业考试卷面满分各为110分。学科等级按学业考试原始分确定,呈现为十个等级和两个星。

    值得注意的是,确定各科目的等级分时,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四科A为10分、B为9分、C为8分,而语文、数学、英语等三科A为13分、B为12分、C为10分,明显加大了在总成绩中的权重。

    石秀慧告诉记者,之所以考虑加大语、数、外的权重,在优势教育资源紧缺的前提下,是为了使原来的“模糊区分”又显得相对精细一些,更加有利于学校的选拔。

    国家级重点中职技术学校录取批次前移

    今年的中招录取批次安排发生了变化。以往总在第四批录取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今年一下子跳到第二批录取,这一变动,在29日的会议上甚至着实引得其他高职、中职院校有些羡慕。

    石秀慧说,海南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鼓励更多的学生选择中职院校,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各中学也可以鼓励学生踊跃报考中职院校。今年海南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仅在录取批次上给予国家级重点中职院校支持,而且规定统一录取结束后,高、中级职业技术学校(含师范院校的非师范类专业)尚未完成招生任务的,可接受学生登记入学后统一办理入学手续。农业类普通中专、农职中经海南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免试登记入学。

    石秀慧还透露,有办学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春季招生,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入学。春季招生均采取免试登记入学。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持本人初中毕业证书(18岁以上者可持同等学历证书)。(记者 陈成智)

 
 
 相关链接
· 南京公布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 2006年北京中考招生考试方案正式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