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了《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对今年高考考试时间、录取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经教育部授权,江苏省今年仍自行组织高考命题工作。今年江苏省继续实行“3+2”考试科目设置方案,高考总分值为750分。
考生填报志愿工作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公布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30日进行。填报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含军事、公安、航海、司法等);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的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本科;普通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5日至27日进行。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报考体育类或艺术类志愿的考生可兼报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
今年在普通类各录取批次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每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专科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暂不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志愿填报后一经上报汇总,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自主招生考前填定向志愿,如未被所报考的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录取,符合条件者仍可参加本科第一批及以下各批次的投档。
今年江苏省高考录取统一实施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共分七个批次,依次为:(1)提前批录取院校(含普通类军事、公安、司法、航海和体育类、艺术类等院校的本、专科);(2)普通类第一批本科院校;(3)普通类第二批本科院校;(4)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5)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6)普通类第一批高职(专科)院校;(7)普通类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
普通类各批次有选考科目要求的高校录取时,如某些专业在本校投档线上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且无法按选考科目调剂录取,可出具报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在同批省控线上按所需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投档,高校按选考科目顺延录取,但各科目组录取最低分差距控制在30分以内;如仍完不成专业招生计划,高校可在原投档线上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的考生;如仍完不成专业招生计划,可调整该专业招生计划。对高考总分在第一批本科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单科考试成绩排名在该科目第一批本科上线考生人数的前5%的考生,确定其为单科优秀考生。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后,对未被投出的单科优秀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所填同批平行院校志愿中的最后一个院校志愿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高校可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省内高校的选择性计划只能在同批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考生,如高校的投档线接近或等于同批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可在高校投档线下10分以内进行选择性录取,最多不超过省控线下10分。经教育部批准,全国统考江苏省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及10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