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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低保孕产妇可享免费分娩服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17日   来源:大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为大连市政府2006年为民办的18件实事之一的“在全市建立贫困孕产妇限价分娩点”,16日正式实施。大连市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大连市贫困孕产妇限价分娩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在全市设置的34个贫困孕产妇限价分娩点开始启动,全市未参加生育保险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孕产妇均可享受限价免费分娩服务。

    《通知》规定,低保孕产妇入院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即低保孕产妇按照出入院标准在住院期间的住院、化验、 B超、接产、剖宫产手术、护理、疫苗接种及相关基本用药费用全部免收。个人自愿选择基本服务内容之外的服务项目费用,则由个人承担。被确定为贫困孕产妇限价分娩点的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等34个医疗保健机构遍布全市城乡,且都是具备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资格、具有较强产科技术服务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充分考虑了医疗保健机构的覆盖范围。其中,市级医疗机构2个,县区级医疗机构15个,乡镇卫生院17个。

    《通知》还规定,低保孕产妇原则上应在当地设立的限价分娩点住院分娩,县域边界乡镇的低保孕产妇可到就近的限价分娩点住院分娩。位于市内四区的限价分娩点主要负责接收市内四区低保孕产妇住院分娩;市第六人民医院侧重收治患有急、慢性传染性疾病的低保孕产妇。低保孕产妇在办理入院手续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大连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生育证明》,填写《入住贫困孕产妇限价分娩点申请表》,经审核后即可住院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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