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在继续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的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进一步提出: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普通居民合理的自住住房需求;实施有区别的信贷税收政策,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抑制被动性住房需求的过快增长;进一步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外资准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有步骤地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在各项调控政策措施作用下,2006年,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投资结构进一步得到改善。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94万亿元,同比增长21.8%,增幅与上年基本持平,已连续两年低于同期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0.2%,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普通住房占住宅投资的比重由年初的52.6%上升到12月份的59.5%。经济适用住房投资同比增长32.7%,扭转了前几年连续负增长的局面,增速明显加快。(建设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