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为重点,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彻底改变“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的状况,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基层政府的财力保障水平,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年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后,各地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要求和总体部署,积极行动,统筹规划,不断扩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全国28个省份推行乡财县管改革,18个省份推行省直管县改革,为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提供了体制和机制保障。(财政部提供)